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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-04-08阅读次数: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>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1〕1 号)相关要求,根据《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,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。以教育部、甘肃省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文件精神为指导,全面落实人才培养根本任务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坚持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,建立健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以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为基本理念,形成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,创新“五育并举”的教育教学体系,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。

三、组织机构及成员

学院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建工作小组,具体组成人员与机构工作职责如下:

(一)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

组  长:李春燕、刘锦涛

领导小组成员:路宏、王小卫、雷卫平、莫蓉、王华、胡学文、李晓梅、席海婷、王斌、丁玲、余蓉 联络员:李晓梅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领导、组织和实施。

2.审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、自评报告等重要材料。

3.指导、监督和检查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开展情况。

4.审议、协调和决策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重大事项。

(二)自评报告撰写组

组长:刘锦涛

成员:路宏、王华、莫蓉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起草学院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等重要材料。

2.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,包括7个一级指标、26个二级指标和76个审核重点。按照一级指标分配任务,具体分工见附件1。

(三)材料组

组长:路宏

成员:教科办、团学办、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、心理与教育实验教学中心、心理健康与教育辅导中心及各任课教师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学院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准备和汇总整理。

2.负责线下评建工作材料收集、整理、编目等工作。

3.负责线上评估材料的审核、编目和上传工作。

4.课堂教学、教学材料、试卷、毕业论文、实习实践等材料的检查与督导。

(四)学生工作组

组长:雷卫平

成员:团学办、教学科研办公室、心理健康与教育辅导中心及各班班主任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校风学风、学习氛围、校园文化活动及文体活动等的策划与实施。

2.负责教室、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等教学场所、生活场所等卫生清洁及环境美化,营造校园气氛。

3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教育、思想品德、体育与美育、就业率、就业质量等指标数据整理。

4.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,完成在校学生学习效果评价;负责学生学习指导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指导与服务、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、毕业生社会评价与就业措施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。

5.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公益活动意识的培养。

6.负责学生的审核评估知识培训与考核。

7.负责在校生学习体验调研、毕业生跟踪调查、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和就业数据分析报告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学院动员(2023年11月-12月)

1.制定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。

2.开展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动员。

(二)自评自建(2024年2月-7月)

1.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和分工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初稿(2024年6月1日前)。

2.依据学校工作方案要求,开展自评自建,形成专业层面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(2024年5月20日前)。

3.全面清理学院近三年试卷、毕业论文、实习和达成度等教学材料,检查后归档整理(2024年4月20日前)。

(三)评估材料优化(2024年7月-9月)

接受学校预评估检查,根据检查反馈优化完善学院审核评估档案及支撑材料。

(四)线上和入校评估(2024年9月-11月)

1.配合学校做好线上评估调档、线上访谈、线上座谈会等工作。

2.配合学校完成文卷查阅、听课看课、资料调阅(试卷、毕业论文等)。

3.配合学校组织开展个人访谈、随机走访、师生校友座谈会、实习实训基地考察等。

(五)总结整改(2024年11月-2026年11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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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7日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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